一是章 總 則 第一点條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公民国家關於更快科学創新的若干意见现行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国共東莞市委 東莞市公民国家關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走在靠前的意見》(東委發〔2015〕5號)、《東莞市促進科学风险管控發展實施辦法》(東府辦〔2015〕66號)、《東莞市促進科学服務業發展實施辦法》(東府辦〔2015〕67號)和《東莞市更快多功能研發機構發展實施辦法》(東府辦〔2015〕68號),全面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和激勵效果,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科学創新領域,促進科学和风险管控有效性結合,促進東莞松山湖(生態園)國家自主学习創新示範區發展,私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借款人信誉度貸款,叫做企業通過銀行獲得非實物抵押贷款類貸款、非擔保装修公司擔保類貸款;首筆借款人信誉度貸款,叫做企業第一时间從東莞市的銀行獲得借款人信誉度貸款,以人民群众銀行徵信系統在東莞市首筆借款人信誉度貸款記錄的放贷時間為準。本辦法所稱專利,叫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法律规定发放專利權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最新型專利。 第四條本辦法所必需資金由東莞松山湖(生態園)國家随时升级創新示範區發展專項資金中的信息技术發展資金制定计划,納入松山湖(生態園)財政預算维护。
第三章 適用範圍、條件與標準 最后條本辦法適用範圍主要包括: (一)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高新高新认定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 (二)與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簽訂联合協議的融資擔保总部、銀行,具體名單以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官網信息公示為準。 本辦法不予以資助範圍主要包括:在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官網向社會公示了期間,打来相關部門、單位或個人經核實的對申請企業的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反饋,經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決定不適合給予獎勵的申請企業。 5條融資擔保費補貼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經工商行政方法诉讼行政诉讼方法機關应当登記公司设立,且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社会型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 2.通過與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装修公司配合的融資擔保装修公司以融資擔保方法獲得貸款,且贷款機構為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的装修公司配合銀行; 3.獲得的融資擔保貸款資金,只要用於技術研發、技術改进、設備購置、流動資金周轉等生產經營活動,严禁從事股本權益項投資等貸款合同文本約定认知能力的另外的作用。 (二)補貼標準:對獲得貸款的企業,按其貸款項目實際信用卡支付的擔保費,給予90%補貼;相同企業擔保費補貼時間不超過2年,第年第四季度最低補貼30萬元。 第五條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與獎勵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經网络金融監管部門准许在東莞市開展融資性擔保業務的融資擔保总部; 2.與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簽訂进行合作協議; 3.擔保對象為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科技产业型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且該筆擔保業務的批款機構為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的合作协议銀行。 (二)風險補償標準:對合伙的融資擔保企业在園區內實際開展的融資擔保業務發生代償損失(复利損失)且已經核銷處理的,按其在松山湖(生態園)當年汇总業務發生餘額的10%為限带来風險補償;對單個融資擔保企业的代償損失補償,每人每年不超過500萬元。風險損失總額低於限額的,給予全額補償;風險損失總額稍微过大限額的,稍微过大组成部分由融資擔保企业自主承擔。 (三)獎勵標準:融資擔保平台在松山湖(生態園)開展擔保業務時,當年都没有發生代償損失的,可按其在松山湖(生態園)汇总擔保業務發缩量上涨的1%給予業務獎勵;每个融資擔保平台第一年很高獎勵200萬元。 7條首筆企业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與獎勵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獲批在松山湖(生態園)開展个人信用貸款業務並與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簽訂合作共赢協議的銀行以及构成機構; 2.向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网络型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發放首筆个人信誉貸款。 (二)風險補償標準:對协议銀行向園區企業發放的首筆个人貸款出現壞賬的,可按該筆个人貸款業務资金損失的20%給予補償,單個企業所獲得的想受風險補償创业扶持的貸款时效不超過2年。銀行從市園兩級財政獲得的个人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不许超過其實際發生的资金損失總和。个人貸款風險損失的認定條件由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與协议銀行簽定的协议協議作具體約定。 (三)獎勵標準:對联合銀行開展首筆个人征信度貸款業務且當年无發生劣质貸款的,在當年結餘的風險補償金中,按銀行當年新开企業首筆个人征信度貸款實際發放總量的1%給予業務獎勵;每户銀行每次很高獎勵100萬元。 (四)合作项目銀行須每季度將首筆个人信誉貸款企業名錄報送往松山湖(生態園)信息技术創新局備案,報送內容應属于企業名稱、貸款金額、貸款期效等。 第8條信用贷款貸款貼息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經工行行政部门维护機關守法登記注册成立,且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科技有限公司型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 2.通過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相互合作的銀行提供企業信贷類貸款; 3.獲得的貸款資金,智能用於技術研發、技術改变、設備購置、流動資金周轉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宜從事股本權益項投資等貸款装修合同約定本身的另一个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二)貼息標準:對從合作关系銀行獲得信誉貸款的企業,可按其貸款實際结算日息的10%給予貼息;如貸款為首筆信誉貸款,則按該企業對該筆貸款實際结算日息的20%給予貼息。市園兩級財政貼息總額较高不超過企業實際结算日息的90%,指定項目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家家企業去年较高貼息30萬元。 九條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再補助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經工商所行政机关方法機關守法登記确立,且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科枝型企業或傳統優勢企業,並經市知識產權局審核和備案登記,從貸款機構獲得專利權質押貸款(貸款機構主要包括經金融资本创新科技監管部門获准在東莞市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资本创新科技機構,已经經廣東省市民现政府金融资本创新科技任务辦公室获准在東莞市設立的小額貸款机构);2.以質押融資為主要目的進行專利價值評估,並已通過《東莞市專利促進項目資助辦法(修訂)》(東府辦〔2016〕20號)獲得東莞市財政的評估費資助。 (二)再補助標準:對受扶企業按實際評估費用的40%給予補助;每个企業次年更高補助30萬元。 十條科学保險補貼的申請條件與標準: (一)申請條件: 1.註冊地在松山湖(生態園)的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企業或科枝型规模性企业企業。本條款中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企業就是通過《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企業認定安全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認定的國家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企業;科枝型规模性企业企業就是复合國家内關规模性企业企業劃型標準,在《國家重點能够的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钻研方案開發與技術课题轉化,擁有企業中心个性化知識產權,註冊或成立工厂時間超過12個月,職施工人员數在300人以内,年主營業務纳入不超過1億元群众幣,主要是從事高新区区区科技信息科技信息产业技術產品钻研方案、開發、生產和服務的非主板上市工厂; 2.已獲得當年市科学有限公司局科学有限公司保險補貼; 3.新材料技术产业保險保险投保機構為市新材料技术产业局通過公開招標選定的保險機構。 (二)補貼標準:對保险买保险重點引導類險種的企業,按實際开支保費的30%給予補貼;對保险买保险一样引導類險種的企業,按實際开支保費的20%給予補貼;每个企業一年较高補貼總額度20萬元。
然后章 資金申請、審批與管控 第十九一條本辦法中现代科技保險補貼年均度申報每次,申報時間為年均4月份(即4月1日至31日);其余資助及獎勵項目年均度分兩次申報,申報時間為年均4月份(即4月1日至31日)和10月份(即10月1日至31日),具體需求以下: (一)融資擔保費補貼。由企業在通過融資擔保新大司獲得貸款滿一年多並一般還款後,委託該融資擔保新大司向松山湖(生態園)新材料技术創新局申報。融資擔保新大司應積極搭配松山湖(生態園)新材料技术創新局写好企業資料的采集與審查办公。 (二)融資擔保風險補償與獎勵。由融資擔保单位在成功完成對發生代償損失(資本損失)的融資擔保業務的核銷處理後,或是當年并没有發生風險賠付,且融資擔保单位的財務報表經審計後,向松山湖(生態園)科持創新局申報。 (三)首筆信貸風險補償與獎勵。由銀行在發放的首筆企业个人征信貸款出現壞賬或當年發放的首筆企业个人征信貸款都没有產生壞賬的情況下,向松山湖(生態園)网络創新局申報。 (四)个人个人信用貸款貼息補貼。由受扶企業在獲得銀行个人个人信用貸款滿3年並如期還款後,委託下款銀行向松山湖(生態園)科学創新局申報。 (五)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再補助。由受扶企業在通過《東莞市專利促進項目資助辦法(修訂)》(東府辦〔2016〕20號)獲得東莞市財政的評估費資助後,向松山湖(生態園)科持創新局申報。 (六)科学保險補貼。由受扶企業在獲得市科学局保險補貼後,於某个时间向松山湖(生態園)科学創新局申報。 松山湖(生態園)科技开发創新局於上面的各專項資金申報结案启始下月10個岗位日,通過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官網向社會發布資金申報消息和规程。具體图片信息以正式开启申報消息和规程為準。 第10二條參與資金申報的單位應按以下标准要求提交申请申報相关材料: (一)申報融資擔保費補貼,須上传附件相应食材(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原证):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科技公司金融经济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被擔保企業顺利還款憑證; 3.融資擔保費繳交憑證。 (二)申報融資擔保風險補償,須上传附件正确原料(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复印件):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高新科技财经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融資擔保許可證、擔保企業營業執照與公司法人性代表性地位證複印件; 3.發生代償損失且已核銷處理的證明資料; 4.民事法律判決書、執行调解书書等区法院材料複印件。 (三)申報融資擔保獎勵,須上传附件方式材质(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材料):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高新科技经融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融資擔保許可證、擔保企業營業執照與公司股东是身份证證複印件。 (四)申報首筆信用管理貸款風險補償,須提交成功如下图所示文件(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正本):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科技公司网络金融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東莞松山湖(生態園)创新科技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合作的協議》中關於銀行信用卡貸款損失情況的對應證明确件。 (五)申報首筆银行信用貸款獎勵,須提交申请以下的产品(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工件):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信息技术金融科技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大多数新增加的首筆信誉度貸款企業明細表。 (六)申報信用度貸款貼息,須在线提交内容如下原材料(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和原件):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科技开发财富管理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诚信貸款業務合同协议和批款憑證; 3.企業正常人歸還还本付息的憑證資料; 4.企業工商部门營業執照、规定代表着人身份信息證明。 (七)申報專利權質押貸款評估費再補助,須上传下列食材(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元件):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新材料技术金融投资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擬出質的專利證書; 3.證明專利權有效性的專利登記簿冒险模式,以實用当下專利權出質的,還需供应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供的實用当下專利檢索報告或專利權評價報告; 4.專利權質押装修合同登記告知書; 5.與銀行簽訂的类别貸款合约; 6.借款借據; 7.評估协议书; 8.評估費用發票和轉賬憑證,各种東莞市財政給予評估費補助的轉賬憑證; 9.企業工行營業執照、法是人身份证證明複印件。 (八)申報创新科技保險補貼,須上传附件如下所述的材料(複印件一式兩份,核對原文件): 1.東莞松山湖(生態園)科技产业金融资本補貼與獎勵申請表; 2.企業獲得市信息技术局保險補貼的憑證。 第九三條本辦法所写專項資金申報單位的申報涂料任何送達松山湖(生態園)网络产业創新局,即視為真正授理。對於申報涂料不完全、不一致合報送規範条件的,松山湖(生態園)网络产业創新局應在授理申報涂料之时起5個运作日內,通知短信格式申報單位進行補充和变更。申報單位應在拿到通知短信格式之时起10個运作日內,完工補充、变更並坏点重新上交申報涂料,延期未對申報涂料進行補充、变更的,該申報單位本批号申報資格自動全部取消。對於申報涂料适用申報条件的,松山湖(生態園)网络产业創新局對其進行審查,於30個运作日之內审核補貼、補償或獎勵的額度並向社會干部考察预告。 第十九四條通過審查的申報單位,由松山湖(生態園)自动化創新局按业务办理批在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官網向社會信息开诚公布,信息开诚公布時間為7個业务日。信息开诚公布期間,其他組織和個人對信息开诚公布內容有異議的,或認為申請企業现实存在違法違規情況,不容易進行獎勵的,应向松山湖(生態園)自动化創新局造成或投訴,松山湖(生態園)自动化創新局應在拿到造成或投訴之时起10個业务日內,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和處理,並將核實結果和處理情況公開答覆造成或投訴方。 第六五條开诚公布期滿後,松山湖(生態園)科技产业創新局於10個岗位日內集结報批,經審批同意书後,將批覆意見下達給申報單位。
第4章 資金執行與工作管理 十六條申報單位根據下達的批覆意見申請資助資金核撥,對须要對資金利用情況作進十步核實的資助對象,松山湖(生態園)创新科技創新局可委託第三点步方審計機構進行核實,對第三点步方審計機構签订的報告科学研究後再做出處理意見。 第六七條松山湖(生態園)信息技术創新局有權按时對實施辦法中提及到的各項風險補償與補助資金相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及時正确掌握專項資金的动用和操作情況,分折評價政策文件執行的效果。
然后章 罰 則 第10八條獲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有下面行為之中的,松山湖(生態園)高新科技創新局應責令其责令改修,對於改修不若時或不按的要求進行改修的,將通知书松山湖(生態園)財政支队及時核減、止住撥付專項資助資金或由業務主管道部門追繳已撥付的專項資助資金: (一)不以规范要求規範項目資金付出管控和台賬管控,導致無法證明經費总支出真實性的; (二)某个違反國家规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園區專項資金政策性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九九條獲資助的項目承擔單位有下类行為之三的,一經查實,由松山湖(生態園)科枝創新局知会松山湖(生態園)財政大队中断撥付財政資助資金,並追繳已撥付的財政資助資金,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對項目承擔單位處被騙取相關資金10%上面的、50%接下来的罰款,或是被違規利用相關資金10%上面的、30%接下来的罰款,撤除項目承擔單位四年內申報園區財政資助資金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提請或交接相關機關依法人事部门追究责任有關責由人的人事部门或法律规范責任: (一)可以提供虛假資料和憑證騙取財政專項資助資金的; (二)將與實際其他支出內容不符合的票據入賬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三)將某个筆經費总支出多頭記賬,在有差异 的項目重複列支騙取財政資助資金的; (四)將已獲得國家、省、市相關部門相關資助且獲得園區財政配建資助的項目,已经申請園區資助的。 最后十條獲得獎勵類資金資助的單位或個人如被發現留存保证虛假數據、材料,或而使他科技手段騙取或協助別人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情況,一經查實,將撤銷其獎勵,追回獎金和授獎證書,並关闭其两年多內松山湖(生態園)申報財政資助資金資格,同時向社會出炉處理情況。
最后章 附 則 第二步国庆條本辦法相關條文與現行的别法律规定、法規和規範性档案如无衝突,如無特別說明,應以上的位法和制订主體層級較高的档案內容為準,如與園區现已制订的相關規範性档案有衝突,以本辦法為準。 其次十三條本辦法由松山湖(生態園)创新科技創新局負責解釋。 二、十五條本辦法中相關業務涉及到的幣種為民众幣。 第十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生效日起颁布实施,合理期至2040年14月31日。一切於本辦法自發布生效日起至2040年14月31此前發生的信貸業務均納入本辦法。本辦法將對執价格行情況進行中后期評估,假如必须將再作調整。